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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发票超过 180 天能否抵扣——盛彬彬
发布时间:2017-08-18 点击数:873
简介:
 
ABC 公司 2016  1 月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原料增值税发票,金额 100000
 
元,税额 17000 元,2016  10  ABC 发现因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发票超过 180
 
天认证期限,发票不能认证抵扣,公司想要把发票退回给供应商,让供应商对这张发票红冲后重新开具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作为供应商是否可以对张发票进行红冲,并开具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焦点:
 
 
1、超过 180 天认证抵扣期限能否继续抵扣?
 
 
2、能否通过红冲来重新开具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在特殊情况下,申请超期抵扣及相关政策。
 
 
一、 结论分析:
 
 
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 180 天认证抵扣期限,除去满足特殊条件可以申请逾期认证外,不可以作废,不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做记账凭证入账,并将相关税金计入成本,但是不会有相应处罚。而且原则上国税局是不允许超期抵扣的,因为当发票超过开票日期 90 天没有认证国税纳税申报网站上会有提示出现,但是在税法规定的特殊情况下纳税人可以申请抵扣;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告 2011 年第 50 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三、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2、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
 
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
 
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
 
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
 
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逾
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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